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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供餐非必须、不提供

2020-2-8 09:5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745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卢强强


       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风险警示》,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餐供应单位发布九条风险警示。
       各单位食堂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供餐,通过采取分散、错峰式供餐,拉大餐桌间距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打包送餐制。同时做好场所全面清洁消毒、个人卫生防护、严格食材溯源、人员岗前检查、规范食品加工、餐饮用具消毒、食品每日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健康调查和管理,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严禁送餐。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服务。通过设置取餐架或约定取餐地点等方式由顾客自行取餐,避免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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