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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23 09:29|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794| 评论: 0|来自: 阜阳日报

  
  2021年1月22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包来友检察长所作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阜阳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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