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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迟迟未办,业主很着急

2021-1-25 09:4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010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来自: 颍州晚报

    核心提示
  
  “合同约定,房子自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开发商将不动产权证书办好……”1月22日,阜城市民韩先生向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反映,他在阜城天盛凤凰城小区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合同约定的时间早过了,不动产权证书却迟迟办不下来,他们很是着急。
  
  不动产权证书迟迟没办好
  
  韩先生说,2017年他在天盛凤凰城小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5月31日前交房。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到了,他却没有等来交房通知。
  
  “2019年9月,开发商通知交房,但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却压根没提。”韩先生说,因自己在外地工作,就没有追问违约金的事,只想着尽快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给办好。然而,直到现在,不动产权证书依然没有办好。
  
  和韩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吴先生。不久前,他刚刚搬进位于该小区10号楼的新家。吴先生说,为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9月5日,小区部分业主到售楼部讨要说法。9月16日,小区开发商——阜阳市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一份《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因疫情,施工总包单位工程资料仍在完善中,导致天盛凤凰城一期工程无法进行综合查验备案,公司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9月5日,公司与一期业主代表进行洽商后达成共识:自2020年9月5日起90天内,为一期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若在承诺时间内仍未成功办理,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承担责任。
  
  然而,90天过去了,房子不动产权证书仍没有办理好。
  
  因纠纷导致办理推迟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区一期业主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迟迟没有办下来呢?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阜阳市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闫姓负责人。“一期业主所有的验收手续,包括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等都已完成。”该负责人解释,但公司和小区承建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导致综合验收申请表无法盖章,业主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这位闫姓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已起诉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月初立案,拟于3月1日开庭。
  
  “我们已经收集了证据,和法院沟通看是否能在开庭前先解决综合验收申请表盖章问题。”闫姓负责人说,一旦法院同意,业主很快就可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关于违约金方面,公司将按照已付房价的0.5%向业主赔偿违约金。
  
  业主可依法维权
  
  记者在业主吴先生提供的一份2017年4月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看到这样一条规定,逾期交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对此,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明天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小区业主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对于违约有明确规定,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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