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将再次评选两批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验收之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是其中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我市自2017年起,已评选出七批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总计158个。今年,我市将再次评选两批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时间为3月份和7月份两个月的时间。 申报单位向市园林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报告、申报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辖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获奖证书及园林绿化建设、维护和管理资料等其他有关材料。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在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申报。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阜阳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的,由两部门授予“阜阳市园林式居住区”“阜阳市园林式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在媒体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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