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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商场却断电

2021-4-30 10:06| 编辑: 刘黎 | 查看: 2389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 实习生 张宇菲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她在阜城莱迪广场租赁了一间铺面做生意,商场在租期内私自断电,严重影响了店铺的正常经营。

      真实情况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

莱迪广场遭遇断电的商户

      商户:店铺被断电,影响正常经营

    4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阜城人民路的莱迪广场二楼,只见顾客穿梭其间,各家商铺灯火通明。唯独李女士的店和其隔壁一家女鞋店没有亮灯,店内黑乎乎的。李女士经营的是一家女士内衣店,面积较小。因涉及顾客私密的缘故,店铺整体装修设计较为严实,仅有一扇小门透光,平时店内需开灯照明。
  
  “现在,顾客试衣服时,拉上门帘,里面就漆黑一片。”李女士说,停电后,顾客无法在店内看衣服、试衣服,生意受到了很大影响。停电是从26日20时左右开始的,和她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另外3家店铺。他们曾多次找到商场协商,但一直没有恢复供电。
  
  在采访中,李女士提供了一份《联合经营合同》,甲方为阜阳市亿森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为李女士,合同签订于2020年4月26日。按照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止,目前仍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不续签,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根据莱迪广场市场经营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向乙方提供正常的照明用电及用水,乙方须按年一次性交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
  
  “每年交3600元水电等费用,我已经付过了。”李女士说,由于不确定是否续租,所以她和其他3间店铺店主一样,没有及时续签合同。但整个商场内,尚未续租的商户还有很多,商场仅对他们4户进行了断电。2家店铺店主答应续租后,重新恢复了供电。
  
  此外,李女士表示,他们4家都曾因为扩店缘故,向商场缴纳了2万元扩店费。后因扩店未成功,这笔钱一直扣押在商场。“我交的2万元抵扣了水电等费用,还剩下16400元。”李女士认为,不论是续租或不续租,当前正处在合同期限内,商家无权断电。合同中只提到了需提前两个月续签合同,但并没有提到提前断电。
  
  商场:有权进行局部调整
  
  27日,记者见到了莱迪广场总经理杜传洲,对方对于扩店费、合同期限等问题没有异议。
  
  “但我们的电费是收到4月26日,提前断电符合合同规定。”杜传洲说,按照合同约定,商户需提前两个月续约。自4月5日起,商场工作人员曾多次联系、催促李女士等人,但对方没有表明态度。
  
  杜传洲表示,虽然目前在合同期限内,但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因局部调整、装修或改造整个商场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不给任何补偿。如今,李女士等人没有续约,他们有权对该区域进行局部调整,如线路改造、店铺装修等,以便向外重新出租。
  
  “这是合同的约定,如果他们认为是霸王条款,可以去法院起诉。”杜传洲说,若李女士等人提前退租,他们可以按天(合同剩余期限)计算,返还租金和扩店费。
  
  最终,经过协商,商场同意为李女士等人恢复供电至5月1日。若李女士等人仍没有续约,商场将停电并收回铺位。
  
  律师:商家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
  
  “不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都应按照合同享有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安徽皖北律师事务律师付新鹏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承租方若不告知出租方是否续租,出租方有权在合同到期之日起对外出租。出租方以承租方没有告知是否续租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以电费、商场局部调整等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付新鹏说,如果商场确因各种原因需要提前调整,损失应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以自己的强势地位对承租人造成损失而不承担。合同中规定,“甲方因局部调整、装修或改造整个商场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不给任何补偿。”该规定明显有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
  
  付新鹏律师建议,若与商场续约,他们可要求商家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进行修改,以便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从李女士处获悉,他们已与该商场达成续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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