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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2021-5-6 09:28| 编辑: 刘黎 | 查看: 2048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静文|来自: 阜阳日报

      4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显义、李祥亮、刘洪洁、陶颖,秘书长齐超出席会议。市领导王玉峰、黄珍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指出,要加强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代会精神在阜阳落地生根。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落实办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刻领会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广泛发动代表,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凝聚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强大合力。要认真学习省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学习考察总结交流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履职尽责,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结合阜阳条件和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当排头、打头阵、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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