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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共同借款 一人去世后谁来还债?

2021-7-12 07:4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9914|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来自: 颍州晚报

  市民方先生:2019年10月,两个朋友向我借了20万元,当时约定的还款时间是2021年10月,还约定了利息。借款时,两人一起给我打的欠条,并承诺债务共同承担,都在欠条上签了名。借款后,利息由其中一个借款人每月支付。上个月,他突发疾病去世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另一个借款人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吗?
  
  安徽淮都(颍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勇:可以。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若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相应承担的份额,则两个债务人对方先生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即健在的债务人仍需要向方先生偿还本金和利息,事后债务人可以向其合伙人的遗产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追偿。现在,方先生可以向健在的债务人继续主张支付利息,如果对方不偿还或者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向法院起诉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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