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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再添“保险绳”

2021-7-28 08:54| 编辑: 刘黎 | 查看: 1987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王军|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我市出台《阜阳市医保基金监管联合督导制度》,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措施有效落实,建立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联合督导成员单位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其中,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执业药师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审计机关负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关注各类欺诈骗保问题,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
  
  联合督导牵头单位,将根据工作计划确定每次联合督导具体任务,召集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联合督导方案。此前,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监管驻点监督制度》,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向县域医共体派驻医保监督监管员,强化对医共体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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