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司法警察队伍,进一步实现司法警察的年轻化、专业化,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颍东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司法警察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不占正式编制) (四)名额:10名(男性) 二、报名资格 招聘的范围对象:具有本市户口,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及具有驾驶资格(C证以上)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热爱司法警察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本人未受过治安以上或党纪政纪处罚,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20至35周岁。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病史,男身高在1.75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在5.0以上。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19日。 2.地点:颍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2319673)。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体能测试(70分)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三)笔试(30分) (四)面试(100分) 根据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评参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五)体检及考察 时间:另行通知。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实际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2、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 六、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颍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为颍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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