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监委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情况。 2021年,市纪委监委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聚焦“三新一高”等决策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助推全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出台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对涉企服务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布损害营商环境、“窗口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公告,推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依规依纪追究管党治党不力责任,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76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2023件,处分273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87人;1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32人主动交代问题。紧盯“关键少数” ,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31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查处政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204件225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涉粮案件44件59人、留置10人;巩固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市委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肃查处太和县部分医院骗保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隐形变异问题,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相关问题84个,处分74人。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常态化,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个,处分22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执法司法、养老社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四聚焦四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举一反三开展征迁“安置难”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信访重复举报治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市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2起,处分91人。 2021年,我市还完成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全覆盖,加强智慧纪检监察建设,用大数据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赋能增效。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806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合计占比90.3%。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开展暖心回访379人(次)。 一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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