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9时许,颍东区市民孟先生在自家院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这只鸟长相奇特,比一般鸟体型略大。因为不知是啥鸟,他也不敢靠近。因平时孟先生听到过不少关于保护动物的法制宣传,为安全意见,他随后报警。 颍东公安分局辛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合力将该“鸟”放进笼子里,随后联系了林业部门。经查证,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无危猛禽之一,以捕麻雀、老鼠、昆虫为食,是人类的好朋友。 目前,该只红隼已被安置在阜阳市野生动物园,由专业人员进行喂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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