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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

2022-6-15 10:20| 编辑: 刘黎 | 查看: 3213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来自: 颍州晚报

已作出行政处罚

      网友“蛙”反映:我乘坐车牌照皖K31370的出租车从临泉老一中附近上车,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是23元,但司机要求支付30元。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经查,皖K31370系临泉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是韦某某,该车有出租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手续齐全,车辆无脱审。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决定给予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驾驶员学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写出书面保证,并要求公司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今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中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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