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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偿还公积金贷款

2022-6-22 09:22| 编辑: 刘黎 | 查看: 9145|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可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此予以明确。
  
  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缓缴期内,不影响职工使用其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管理中心(管理部)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同时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缴存职工因受疫情影响,主要是收入方面受到了影响,暂无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上限调整为1.5万元。而此前,我市县辖区职工家庭(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上限为9600元,市直及三区职工家庭每年提取上限为1.2万元。此次统一为1.5万元。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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