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获悉,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据介绍,2022年6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12390位公众提出了28406条意见,包括建议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加强追赃挽损工作、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鼓励群众举报奖励等。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社会诚信和国家形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表示,草案三审稿充分吸收公众意见,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并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予以强化。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完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责任体系方面,草案三审稿规定,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反电诈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依法防范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草案三审稿还规定了政府部门之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协同配合和联动机制,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要求有关行业企业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规定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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