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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补收差额可分期缓缴

2022-9-27 09:15| 编辑: 刘黎 | 查看: 33221| 评论: 0|原作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后,补收差额可以分期缓缴。

  去年度,我省、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925.42元、3429.11元,执行期从去年1月1日起到年底。今年1-9月份,暂时执行去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今年9月,我省、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再次调整,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于涉及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各企业需补收今年度1-9月份差额。

  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缴纳都会增加。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而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等5厅局《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规定,为减轻企业及职工补收社保费压力,2022年缴费基数差额在年底前可分次或一次性结算,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已办理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企业,可按缓缴期自主选择分次或一次性结算。

  为方便企业办理,除可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外,企业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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