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宗附带“用地清单”的土地顺利出让,通过手续前移,进一步缩短了企业拿地后手续办理环节,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这也标志着我市首例“用地清单制”改革项目交易成功。 不久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行“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要求在土地出让前汇总14个行政审批部门管理要求,汇总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用地单位开展工程设计及审批部门开展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的依据。11月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发布阜开工[2022]-4号出让宗地出让公告后,逐部门征集管理要求,汇总后在网站发布《关于阜开工[2022]-4号出让宗地的用地清单》。12月7日,该宗地顺利成交,成为阜阳市首例“用地清单制”改革项目。 土地附带“用地清单”出让,实现了手续前移,减少了用地单位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等环节,进一步节约了用地单位时间和成本。“用地清单制”的推行,也为各监管部门开展项目报建或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各部门知责、明责、履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用好“用地清单制”等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企减负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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