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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驾护航

2023-3-9 09:15| 编辑: 刘黎 | 查看: 39292| 评论: 0|原作者: 陈汉军|来自: 颍州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阜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3月8日《颍州晚报》04版)
  
  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随着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以法治的手段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成为地方在增强经济发展软实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认真考量。近年来,我市在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效果有目共睹。
  
  但是,无须讳言,仍有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困扰着我们,如“用地难”问题,“融资难”问题,市场主体办事难、办事慢等堵点难点问题,都给优化服务举措、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带来了不利因素。究其缘由,除了因为沟通交流不畅、信息共享壁垒、部分职责人员服务理念弱化淡化外,缺乏法治强制力的规范是其中重要因素。基于此,《条例(草案)》,把优化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规范的高度,以法律强制力作为保障,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切实体现了地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理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条例(草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征集意见建议,从各层面、各角度、各体系进行了规范。如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裁量权要建立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等。
  
  因此,有关职能部门除了结合自身实际,拿出具体落实方案外,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条例(草案)》的要求落到实处。如行政审批部门的具办人员应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对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对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对前端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等,把好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其次,还应该体现人文关怀。以人为本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地方发展软实力方面,有关职能部门除了按要求给予客商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外,还需要从细节小事着手,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具体办理时,多笑脸相迎、少面无表情,多嘘寒问暖、少语言僵硬,多让数据跑腿、少让客商跑路,以真情真意换客商满心满意,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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