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处于缓刑期的被告人张某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1年4月,被告人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间,张某与朋友饮酒后驾车被查。经抽血鉴定,张某静脉血中乙醇浓度为125.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法律规定,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原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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