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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至12月31日三部门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2025-5-8 08:32| 编辑: 刘黎 | 查看: 611|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颍州晚报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5月6日至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包括: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或小餐饮登记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走私冻肉的违法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肉制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虚假标注或违法篡改生产日期,以及使用鸡肉、猪肉、鸭肉等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驴、鹿、鹅肉及其制品的行为;私屠滥宰生猪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的“黑窝点”,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农村地区生产经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或“山寨”食品的行为;预包装食品标签含有虚假信息,夸大食品功效,甚至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误导性宣传的行为;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肉制品、农村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线索。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采取当面举报、信函邮寄、电话投诉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线索。相关部门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行业组织及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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