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假期里,一些“熊孩子”喜欢抱着手机玩游戏,有的小孩甚至用父母的血汗钱打赏主播。这不,颍东区王先生的孩子就打赏游戏主播近千元,让他烦心不已。 王先生的儿子琪琪12岁,暑假刚开始,他就以上网购买辅导材料之名,要走了爸爸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王先生看到一笔笔消费短信提醒,以为琪琪在买书学习,谁知他在手机一款APP中查到,琪琪花费的近千元都流向了一个网络直播平台。 原来,琪琪迷上了一个游戏主播。为了让主播带自己玩游戏,他学着他人的样子,看直播给主播刷礼物。刷完礼物后,主播就会带着琪琪玩几局游戏。 责骂孩子之余,王先生急忙联系直播平台和主播,希望能要回钱。但客服表示打赏都是琪琪自愿的,不愿退还。王先生想知道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钱能退回吗? 安徽颍淮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国栋: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中琪琪仅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必须要得到监护人的追认;如果监护人拒绝追认,琪琪的打赏行为就属于无效行为,直播平台应当退还钱。 如与直播平台协商退款无果,王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首先得证明这笔钱确实是孩子花掉的,不是大人花的。须提交平台账号注册情况、账号的充值打赏及使用情况、当事人关于充值打赏情况的陈述、当事人的家庭背景情况,特别是打赏行为发生时,父母不具备条件进行相应行为的证据等。 在孩子打赏主播这类事件中,举证难度大,劳心耗时,所以父母还是要以预防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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