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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又有5人被罚

2020-8-25 09:28|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486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 实习生 饶欣雨 特约通讯员 王鹏|来自: 颍州晚报

  19日傍晚时分,在阜城汝阴路与颍河西路交叉口,一辆车牌为“皖AX6716”的白色小轿车越过双黄线,从对向车道逆向通过路口,这一幕正好被后车的行车记录仪拍下。最终,司机杜某某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这是经市民举报,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23日,市交警部门公开了5起由市民举报后被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涉及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去年9月,阜阳交警部门正式推出网络有奖举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通过银行卡向举报者支付举报奖金。伴随着活动的深入,每月经核查有效且属实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先的70多起减少到20起左右。“这说明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效果开始显现。”该工作人员表示,交警部门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的目的并不是处罚,而是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小心驾驶。
  
  目前,有奖举报活动仍在开展之中,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相关线索。有奖举报的范围为阜阳三区市区(五县,村镇如三十里铺镇、白庙镇、程集镇、插花镇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辖区,且仅限9种违法行为:逆行;路口实线变道“加塞”;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和套牌;营运车辆驾驶员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营运车辆超员的;酒驾,毒驾,飙车;肇事逃逸提供直接破案线索。具体认定以公安部非现场取证技术规范和法制部门认定为准。需注意的是,对于驾驶员驾驶车辆(包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期间使用手机采集的,无论车辆是否开动,均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举报不予采用的同时,会对举报人进行相关处罚。
  
  交警提醒,举报可关注交警官方微信号“阜阳公安交警在线”,自动回复提醒事项,网络举报专用邮箱:fyjjwf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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