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可发现,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按照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据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该项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 2021年是一个新的纳税年度,部分纳税个人会面临登记信息失效、扣除比例变化、扣除项增减等问题,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从个人所得税APP首页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既可以选择一键带入,将上一年度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继续填报,确认后完成填报,也可以按目前自身实际情况逐项填报。其中: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进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确认后即可完成填报。2021年需要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修改、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要新增或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直接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 此外,市税务局业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没有变化,建议最好还是核对下信息是否正确。因为系统不断升级过程中的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都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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