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需趁早 千万别忘记 又是一年年报时!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 记者近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2021年1月1日之前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具体需要报送的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资产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同的市场主体不尽相同。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场监管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年报整体时间虽然有6个月,但早报早安心,报完年报就再也不用担心因此被列入异常名录。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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