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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开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3-31 10:03| 编辑: 戴斐 | 查看: 16522| 评论: 0|来自: 阜阳日报

  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阜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4月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41个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1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8个,剩余12个问题及需长期坚持的31个问题均在有序推进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677件群众信访件已销号656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高位推动整改。市委、市政府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市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0年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市长工作例会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固定议事内容,市政府督查考核办按月调度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踪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先后11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做出批示,多次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问题整改,并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讲评会、推进会、调度会,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中央暨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体化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快捷高效的整改工作领导格局。建立落实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制度,成立9个由市领导带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统筹督导组,采取“日常督导+驻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整改进展。2020年10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级领导现场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问题及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分别向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双向交办”。制定出台《阜阳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加强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委党校固定教学内容,2020年度县处班、中青班、科干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全部开设生态文明课程,共培训10个班次653人次,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轮训班,截至目前已开设4期,培训900余人次,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阜阳落地生根。针对省督察组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及时移交督办和跟踪问责,共对11个单位、3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2名。
  
  四、扎实推进落实。研究制定了《阜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完善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556”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问题整改有声势、有力度、有时限、有结果、有奖惩“五个有”总体要求,制定问题、任务、标准、时限、责任“五项清单”,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双向交办制、时限承诺制、督办预警制、销号清零制、责任追究制、公开通报制“六项制度”,闭环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定期通报、重点问题提示、滞后问题警示”,2020年以来共印发各类通报、提示单、警示函120余份。建立落实了“县级自查验收、市级复核验收、省级销号备案”的整改销号制度,明确“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责任,确保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见实效一个。
  
  五、持续巩固成效。组织开展2020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市直行业主管单位共抽查核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件359件。建立落实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回头看”制度,2017年以来,每年对各级环保部门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进行抽查核查,截至目前,已完成2016年至2019年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共核查各类重点环境问题投诉653件,核查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六、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不断强化司法联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2020年度,全市适用环保法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15件,罚款586.4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66件。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禁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严格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下一步,阜阳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实力阜阳大美阜阳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放在规划的重要位置,突出环境空间分级管控,强化“三线一单”的硬约束,编制落实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整改“四确保四不放过”标准,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核查制度,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加强管理,着力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30日智能制造产业园是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规划中“五湖四海”中的“智海”,主要发展高科技智能产业。该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占地295.7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分配套生活区、轻型智能产业区、中型智能产业区和重型智能产业区。图为项目建设现场。
  
  本报记者 郭海洋通讯员 徐睿 摄智能制造产业园呼之欲出阜阳市公开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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