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新家排水口被堵只能租房住

2021-7-26 08:58| 编辑: 刘黎 | 查看: 3830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买房、搬新家是人生的喜事,但一名女子搬入阜城新家没有几天,就陷入了烦恼之中。而烦恼的制造者,正是她楼下的邻居……
  
  李丽是太和人,去年8月,购买了颍泉区某小区的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装修后,于今年3月初住了进去。
  
  住了没几天,李丽就发现家里的排水口都堵塞了,无法排水,她便找来师傅进行疏通。
  
  第二天,住在楼下的五旬男子石宁找上门来,对着李丽大吵大闹,称楼上的房子是他哥哥石三的,他和石三有矛盾,不希望哥哥将房屋卖出,因此把排水口堵了。石宁要求李丽把房子还给石三,赶快搬走。
  
  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李丽没有深究。没想到几天后,石宁又带着儿子来到李丽家,要求她三天内搬离,否则强行堵塞她家的所有排水口。李丽对此未予理睬。
  
  四天后,李丽发现自家所有排水口均被堵塞,无法排水,在与石宁沟通无效后报了警。警方到场对石宁进行了批评,要求他疏通被堵的管道。但石宁仅疏通了部分排水口,此后还不时上楼吵闹。
  
  家里没法排水,一家人只好到附近小区租了套房子住,每月租金1500元。
  
  多次与石宁协商未果之下,为维护权益,李丽向颍泉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石宁疏通所有排水口,同时赔偿自己因房屋无法居住而产生的租房费用。
  
  石宁辩称,他堵的不是李丽家的排水口,而是石三家的。李丽报警后,他就把被堵的排水口疏通了。
  
  随即,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邻居,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李丽购买的房屋位于石宁的楼上,石宁应协助保障李丽使用房屋的正常排水。石宁承认堵塞了李丽家的排水口,虽称已于报警当天疏通了排水口,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应承担疏通李丽房屋所有排水口的义务,以保障李丽合法的排水权利。
  
  另外,法院认为李丽因涉案房屋无法排水而不能居住,并在别处租房居住,与石宁堵塞排水口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石宁应依法赔偿租赁费。
  
  依照民法典,法院作出判决:石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疏通李丽房屋的所有排水口,保障排水口的正常排水;赔偿李丽的租房费用(从3月23日起至石宁疏通排水口之日止,按每月1500元支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说法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