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界首法院诉前调解室内,陈某某等19名农民工与李某某就劳务工资的支付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该起劳务纠纷得到解决。 去年,陈某某等19名农民在李某某承包的界首某工程工地上干活。按照李某某的施工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经双方结算,李某某应支付陈某某等人劳务费5万余元。然而,李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支付。无奈,陈某某等19名农民工向界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调对接机制,由界首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向李某某明确指出不给付农民工工资的后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分两期支付劳务费的调解协议:李某某应当支付陈某某等5万余元劳务费,于2022年4月28日前支付一半,余下一半于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完毕。 达成调解协议后,界首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载明李某某须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如期足额给付劳务费,否则陈某某等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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