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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将被“抓拍”

2024-4-1 09:4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464|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武艳 宿飞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4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对在阜城颍河闸及周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抓拍,并作出相应处罚。这是记者3月29日从颍东区农业农村局获悉的。


  3月29日,记者在颍河闸上看到,桥上多个点位已经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由区农业农村局主导安装的6个监控点位已部署完毕,加上之前公安等部门设置的共享视频监控系统,这些设备自4月1日起进行现场抓拍。”颍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维民介绍。

  这些监控设备具备人脸识别功能,能够根据人脸信息快速调出相关人员信息,有效锁定经常在该区域从事非法捕捞的人员。一旦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系统将立即在后台示警,并同步启动抓拍、录像功能,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

  “对于非法捕捞或在禁渔期间捕捞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警告;若属累犯或情节严重,将依法进行处罚。”李维民介绍,去年禁渔期,颍东区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颍东分局联合查处涉嫌违法电鱼案件3起,涉嫌使用粘网、地笼违法违规渔具捕捞案件13起,其中7起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一人由于非法电鱼情节严重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没收渔具和渔船等。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日起至6月30日,颍东区境内的茨淮新河、沙颍河将全面禁渔。在此期间,我们将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技防手段以及基层河长制管理人员巡查等方式,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做守法的公民。”李维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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