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法院城关法庭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保障了未成年人小琪(化名)的合法权益。 6年前,小琪的父母离婚,她与妹妹一起跟随父亲生活。此后,小琪未曾见过母亲,母亲也未提供过两姐妹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近两年,小琪多次与母亲联系,希望能和母亲一起生活。这份亲情触动了母亲的心弦,为了女儿健康成长,小琪的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调解中,小琪父母情绪激动、互相指责,丝毫没有认识到各自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过错。 近日,临泉法院城关法庭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向双方释法析理,劝解双方作为父母应当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离婚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 调解中,承办法官向小琪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协商制定孩子的学习生活安排并共同执行,主动关注小琪的心理健康,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 经过耐心引导,小琪父母各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认真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要求,共同关注女儿的心理健康与情感需求。 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小琪父母达成了一致意见,小琪母亲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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