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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忘关水阀,楼下“水漫金山”

2020-4-8 09:3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837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近邻之间一些居住、生活方面的问题处理不当,也会引发矛盾和纠纷。
  
  颍东区小伙刘振,就因为一时疏忽忘关水阀,导致楼下“水漫金山”,被法院判赔1.5万多元。
  
  回家后,发现家具泡在水里
  
  2018年,刘振在颍东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后开始装修。当年9月14日中午,他来到正在装修的房屋内,对厨房和卫生间进行蓄水试验。由于疏忽,走的时候忘记关闭水阀。
  
  当天下午,楼下住户张鑫回到家中,发现墙壁有渗水现象,于是联系刘振,要求他回来关闭水阀。但刘振当时没有及时赶回。
  
  两天后,张鑫再次来到家中,发现屋里“水漫金山”,木地板、家具及一些生活用品均泡在水里。他向物业公司反映,并将情况告诉了刘振。
  
  张鑫的房子也是新房,刚装修不久。此次楼上漏水,给他带来一定财产损失。此后,他多次与刘振联系,让对方赔偿。但双方在赔偿数额、责任承担方面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起诉索赔6.7万多元
  
  随后,张鑫找到一家价格评估公司对家中损失情况进行了评估。
  
  因两户人家一直协商未果,张鑫将刘振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6.7万多元。
  
  后来,刘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张鑫装修损毁损失情况进行重新鉴定,并追加小区开发商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得到准许。
  
  对于张鑫的诉求,刘振辩称,自己忘关水阀是事实,但张鑫装修时封堵了阳台地漏,水不能从地漏流出,导致他的室内积水,因此错不在自己。另外,他还认为张鑫的损失主要是地板和柜门,用不到6.7万多元。
  
  随即,安徽宏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张鑫的损失为22095元,其中北卧室大壁柜、小壁柜的重置价分别为4934元、821元。
  
  相关部门也会同房产开发商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和鉴定,认定刘振家中北阳台立管根部存在贯穿孔洞。
  
  判决:
  
  楼上业主存在主要过错
  
  近日,颍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刘振忘关阀门导致水流入张鑫家造成财产损失,接到张鑫电话后未及时赶回处理,导致损失扩大,存在主要过错。
  
  张鑫对房屋进行装修时,擅自封堵阳台立管地漏,导致地漏失去功能,也存在一定过错。
  
  刘振家中北阳台立管根部存在贯穿孔洞,导致试水时水流漫出后从孔洞流入张鑫家,作为第三人的房产开发商亦存在一定过错。
  
  关于损失情况,法院认为秉持物尽其用原则,不宜仅因为壁柜底部浸水而进行重置,但考虑到壁柜浸水后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减损,酌定大、小壁柜损毁损失价值为3000元,因此张鑫的财产损毁损失价值应为19340元,由张鑫、刘振及第三人按10%、80%、10%比例分担为宜。
  
  综上,该院判决:刘振赔偿张鑫财产损失15472元,房产开发商赔偿张鑫1934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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