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路边的电动车不见了,放在门口车子上的手机消失了…… 去年10至11月份,阜城发生多起盗窃案,嫌疑人是一名中年女子。警方将她抓捕归案后,发现女子言语表达不太正常,还持有精神残疾证明。对于她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如何量刑?看看法院怎么判。 盗窃两辆电动车、一部手机、一个包 2019年10月14日晚,市民张先生将自己的雅迪电动车停放在胜利北路一手机店门前,没上锁,就到其他地方办事了。等他回来,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张先生报警后,警方调取附近监控发现,当晚一名中年女子经过手机店门前,看到电动车没上锁,便骑走了车子。 经事后调查,女子叫王云(化名),家住颍泉区。几天后,这辆价值2000多元的电动车被她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半个月后,王云再次作案。她骑车经过阜城一家摄影店,看见门前一辆电动车前面的车篮里放有一部手机。她看没人注意,迅速将这部价值1670元的手机拿走,并快速离开现场。 此后,王云又实施了两次盗窃。一次,她骑车经过一条巷子时,发现一辆杰宝大王牌电动车没上锁,先将自己的电动车藏起来,偷走那辆电动车后,又回去把自己的车子骑走,被盗电动车价值4100元;一次,在一小区单元楼下,王云发现一辆停放的电动车上有一个帆布包,遂将其偷走。事后经查,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蛋糕卡、购物券,还有现金600元左右。 经司法鉴定 她患有精神分裂症 案发后,王云落网。但她归案后,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予以否认,称雅迪电动车是她从一个小伙子手中以300元价格购买的;杰宝大王电动车是因为违章停在路边,她当时急于办事,就把它骑走了,不属于偷;手机是她在地上捡到的;帆布包是自己无意间拿的,不是故意盗窃。 警方调查发现,王云于2015至2018年期间,曾4次因盗窃受到行政处罚或刑罚。另外,她还曾两次到市三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持有一张精神残疾二级的残疾证。 事后,王云盗窃的一辆电动车、一部手机被警方追回,还给失主;王云母亲分别赔偿了另外两名失主的损失。 经司法鉴定,王云患精神分裂症,对于自己偷窃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今年2月19日,颍泉检察院指控王云犯盗窃罪,向颍泉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王云刑事责任,由于王云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庭审中,王云的辩护人提出,王云因离婚精神状况出现问题,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希望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综合上述意见,认为王云犯罪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云多次实施盗窃且盗窃金额较大,不宜适用缓刑。最终,判决王云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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