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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着偷来的金饰一点都不好看

2020-7-14 09:21| 编辑: 刘黎 | 查看: 1705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刘培军|来自: 颍州晚报

  
  金饰品本来很美,但如果佩戴的人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那就“不好看”了。
  
  近日,一名小伙、一名大妈就因盗窃金饰犯下盗窃罪,分别获刑。
  
  小伙偷走房东手镯
  
  送给妻子戴
  
  张云涛(化名)是名80后小伙,只有小学文化,在颍东区某乡镇一家企业上班,和妻子长期租住在居民郭某的房子里。
  
  张云涛和妻子住一楼,郭某一家住二楼。两家人平时相处得还不错,郭某对小两口产生了一定信任。有时,郭某离家时,也不注意锁门,因此埋下隐患。
  
  2019年11月的一天,郭某有事外出,门未上锁。张云涛见状,上楼进入其卧室,将衣柜内一只黄金手镯偷走。
  
  按说“做贼心虚”,偷了东西后要隐藏,张云涛的做法却让人大跌眼镜:把手镯送给妻子戴,还谎称是自己挣钱买的。妻子也不怀疑,戴上手镯有意无意地炫耀。
  
  3天后,郭某发现张云涛妻子戴的手镯和自己的一样,打开衣柜一看,才发现手镯失窃,于是报警。经颍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黄金手镯价值9010元。案发后,张云涛将黄金手镯返还给郭某,郭某为他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云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妈试戴金手链
  
  趁人不备偷走
  
  面对金饰品的诱惑,一名大妈也因一念之差,构成盗窃罪。
  
  61岁的王玉美(化名)家住阜城,一直在家带孙子。2019年10月8日,王玉美在家人陪同下,来到阜城一家商场的金饰品柜台闲逛。面对琳琅满目的首饰,她动了心,提出试戴一条黄金手链。
  
  营业员拿出多款手链供她挑选,结果,王玉美反复试戴之后,趁营业员不备将一条手链偷走,并离开商场,回家后还戴了起来。
  
  营业员清点商品时发现被盗,随即报警。案发后,王玉美起初并不承认自己盗窃,后来在证据面前才交代了事实。随即,她的家人将黄金手链退还。经颍泉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黄金手链价值5250元。
  
  随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王玉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近日,判处王玉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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