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开展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 近日,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阜阳市集中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从7月下旬至10月31日,在阜城开展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从严整治养犬乱象、强化文明养犬意识”目标,重点解决遛犬不拴犬绳(链)、不戴嘴罩、不清理粪便问题;在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问题;无证养犬和狂犬、遗弃犬问题;携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问题;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问题等,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专项行动分阶段进行。其中,7月16日至8月15日为宣传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为集中规范阶段,10月1日至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我市明确,阜城三区、市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监督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导制止小区内违规养犬行为,督促养犬人依法依规文明养犬;部署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收容并处置流浪犬、无主犬;管理、监督、指导“一站式”服务窗口犬只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查处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巡查整治,指导、监督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广场、街道等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在道路、广场上销售犬只、对犬只排泄物不及时清理、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场所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另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监督管理;组织授权的免疫网点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免疫登记,发放《犬只免疫证》,监测犬类狂犬病疫情。市卫健委负责做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狂犬病疫情的预防监控管理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个体、企业注册登记,对无证经营犬类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量化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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