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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治理不文明养犬行动成效显著

2020-8-25 07:56| 编辑: 訾音 | 查看: 4181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王雪洁|来自: 阜阳日报

  为根治不文明养犬顽疾,引导公众文明养犬,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给宠物犬办理“身份证”、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截至8月21日,阜城三区及市经开区已审核办理《养犬登记证》7276张,收容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434条,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106起,处理相关投诉8起。
  
  治理不文明养犬,事关市民生活环境。从去年开始,我市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流浪犬无人问、公共场所犬只随便进入等四种养犬乱象,并设立狗舍,用来临时收容流浪犬。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饲养人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但还需堵疏结合。今年初,我市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自3月13日起,在阜阳重点管理区内禁止违规养犬、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博物馆、图书馆、候车厅、公交场站、风景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场所;禁止在居民区楼道、露台、楼顶等公共区域养犬,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除外);携犬外出必须为犬只束犬链(绳),犬链(绳)长度不得超过1.5 米,由成年人牵领,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即时清除。
  
  文明养犬还需“持证”。根据要求,养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携带犬只到市农业农村部门定点的犬类免疫注射点进行犬只狂犬病的免疫登记,申领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印制的《犬只免疫证》;养犬人取得《犬只免疫证》后20日内,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规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证》。截至8月21日,阜阳三区及市经开区已审核办理《养犬登记证》7276张,收容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434条。
  
  为进一步加大阜阳城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今年7月,我市再次印发《阜阳市集中整治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遛犬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8月21日,阜阳三区及市经开区已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2106起,接举报投诉8起,并全部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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