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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转非,怎么转?

2021-12-1 08:5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142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来自: 颍州晚报

  日前,我市出台《阜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12月前,我市教育部门要完成集中治理、检查、自查。12月底,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都要完成“营转非”。目前,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情况如何?到底怎么转?转后将有哪些改变?记者进行了探访。
  

拆除违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

  19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营转非”
  
  据了解,根据公布的安徽省“双减”政策,“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被列为“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准入”部分的重点任务之一。
  
  日前,我市制定《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将政策规定、营利与非营利性质差异、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做到告知到位、解释到位、职责履行到位。同时,开展摸底工作,明确各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意愿,建立工作台账。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校外培训机构810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23家,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完成“营转非”的共193家。还有一些培训机构,如颍州区智辉课外培训中心、博盛课外培训中心、全盛巨人课外培训中心等,因自身原因,申请终止办学,教育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通告这些培训机构终止办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培训成本、社会需求等,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到底什么是“营转非”?转后有何变化?收费问题如何解决?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部门。
  
  据介绍,所谓的“营改非”,即要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非营利的性质就决定了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我市将结合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训成本、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我市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严把入口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压减。
  
  怎样进行『营转非』?
  
  问: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究竟有什么区别?
  
  答:《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就已经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作业界定。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是指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因此,举办者只需要在教育部门或人保部门申办《办学许可证》后,再前往民政局申办登记证。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则是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此外,在税收政策、土地政策及扶持政策上都会有一些不同。
  
  问:怎样办理“营转非”?有何流程?
  
  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通知:关于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关于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关于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时,其法人类型登记参照以上线下培训机构的操作路径处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培训机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停止其线上培训活动。
  
  ●防跑路:810家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实现预收费监管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市教育局等九部门根据省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执行。
  
  为有效预防“退费难”“卷款跑路”等,市教育局全面摸排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培训机构数量、收费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制定预收费监管方案。将摸排后的校外培训机构学杂费专户情况,移交中国银保监会阜阳银保监分局。目前,我市810家培训机构已全部实现预收费监管,共收取资金监管金额5688万元。
  
  下一步,将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加强对培训领域的资金监管,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
  
  ●严查处:累计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108起
  
  前一阶段,我市 “双减”工作督查组分别对8个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
  
  通过采取随机暗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随机走访等方式,累计抽查56家校外培训机构。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仍有存在,主要表现为:校外培训广告没有明显压减;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风险依然存在;部分托管机构顶风违规,变相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根据相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8月以来,全市累计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10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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