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将党参、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等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目录。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添加目录中的物质。也就是说,9 种物质终于得以名正言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食品中。 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食药物质,比如生姜、花椒、八角等佐料,山药、白扁豆、马齿苋等蔬菜……它们有啥作用?能否肆无忌惮地吃?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食品皆可做中药材? 只有“官方认定”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 厨房里的佐料八角、花椒、小茴香、肉桂,市场上售卖的蔬菜山药、白扁豆、马齿苋,还有菊花、金银花……这些咱们生活中常见的蔬菜、佐料和花,不仅是食品,还是中药材。 太和县中医院药事科负责人司永介绍,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的理论。 很多人意识中,比如地锅灰、知了壳等“万物皆可做中药材”。 过去几年,由于部分企业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在食品中添加了“养生中药材”,踩了法律红线,市场上出现了多起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中药材的违规案例。 其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应当符合四项要求,包括: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已经列入《中国药典》: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987年,我国首次公布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收载了33种; 1988年,增加至61种;2002年,增加至87种……加上此次新增的9种类,目录中的中药材超过100种。也就是说,只有被纳入目录的中药材,才能当作食材来用,才能名正言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食品中。 哪些食品是中药材? 生姜、枣、荷叶、花椒、蜂蜜…… 通过目录查询,记者看到大家生活中常见的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麦芽、枣(大枣、酸枣、黑枣)、金银花、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葛根、黑芝麻、黑胡椒、蜂蜜等都是中药材。 司永介绍,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部分矿物质,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其中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使两用。”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使用的部位都相同吗?司永解释,一般来说食用的部位和中药材食用的部位都是一致的,比如丁香使用的是花蕾,八角茴香使用的是成熟的果实,肉桂使用的是树皮,赤小豆使用的是成熟种子。在作为中药材时使用这些部位,食用时还是这些部位。 这些看似普通的食品被用作中药时有哪些作用呢?司永说,像家里炒菜经常用的生姜,在中药材中可用于风寒感冒病症;喝的蜂蜜可用于便秘病症;马齿苋和赤小豆可用于热毒病症;麦芽、鸡内金、薄荷叶可用于食积病症;胡椒、花椒、八角茴香、小茴香、丁香都可用于里寒病症;百合、梨、枇杷可用于咳嗽喘息病症等。 同一种中药材,作为药用和食用,对于品质有何要求?司永介绍,作为中药材,主要用于治疗,更加注重中药材的含量;作为日常养生食用,更加注重口味性。 做饭时能否 多放点这些中药材? 通过药膳调理要考虑个人体质 近年来,很多人开始注重中药养生,既然有些东西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就可以毫无禁忌地食用吗? 司永提醒,虽然从中医上讲这些食品是无毒的,但它毕竟有药物的偏性。此次增加的9种食药物质,国家卫健委就同步提醒,这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比如,党参主要用于煲汤、煮粥、蒸饭、入菜、火锅用料、传统方式泡酒及制作党参脯等,但不宜与藜芦同用。 “比如有的偏凉,容易拉肚子,有的容易上火。”司永说,通过药膳来调理身体,也需要考虑季节和个人体质的差异。比如今年夏季流行的酸梅汤就成为年轻人的新宠,但酸梅汤虽适合大多数人,但并非适合所有人,脾胃不好、易腹泻的人不能过度饮用酸梅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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