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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下,伤者拿到赔偿款

2024-4-2 10:3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686|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聂涛|来自: 颍州晚报

   近日,在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下,一起民工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执结,受伤民工获得了赔偿。

  刘某与吴某系同村村民,吴某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刘某受雇在吴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工作。

  2023年2月11日,刘某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刘某受伤后,入院治疗月余,其伤情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对簿公堂。

  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吴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98470.43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吴某以各种理由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吴某认为刘某不该将自己告上法庭,让自己丢了颜面,因此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老邻居,决定从调解入手化解双方的矛盾。法官将两人邀请到一起,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耐心开导,最终打开了两人的心结。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吴某支付刘某赔偿款6.5万元,刘某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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