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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落难” 警民“出手”

2024-5-10 09:42| 编辑: 刘黎 | 查看: 2936|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近年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近期就发生了两起,“有困难找警察”已经传到动物界了……
  
  5月6日14时许,村民带着一只受伤的鸟,来到阜南县公安局洪河桥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值班人员将鸟安置好后,第一时间联系阜南县农业农村局。经野生动物专业技术人员的初步确认,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目前已移交相关部门。
  
  5月7日,韩女士向临泉县公安局姜寨派出所求助,称其捡到一只鸟。民警到达现场查看,发现其捡到的是一只猫头鹰幼崽,身上无明显外伤,可能因为太小还无法觅食。民警将其带到派出所喂了水和肉,随后将其送往临泉县野生动物救助站。
  
  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确保动物得到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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