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工作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与上一年度相同,仍为每人每年40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一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 相关部门将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3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集中征缴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期间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参保长效机制的相关规定: 2025年中断参保的人员,2026年参保后将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2025年已参保但2026年3月1日(含)之后缴费的,需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出生后3个月内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用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1年内参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上年度已在我市参保的居民,可通过“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支付宝中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皖事通”APP等渠道按提示完成缴费;上年度未在我市参保的居民,需先通过微信、支付宝中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或“皖事通”APP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再进行缴费。如选择线下缴费,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代办点,或合作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 所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额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辅助生殖门诊和住院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为250元。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居民,在备案地可享受与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住院报销待遇。 市域内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70% 市外省内、省外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相应下浮。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普通居民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不设封顶线。 第三重保障: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上述五类人员,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享受倾斜救助。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的年度限额均为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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