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一男子,两次盗窃电动车后,都光明正大地拿去抵押,并且只要600元……近日,颍州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20年6月25日,颍州区一家烧烤店内,来了个奇怪的客人找老板“借钱”。他说,孩子受了伤,急需医药费,可出门时没有带现金,也不会电子支付,希望老板能暂借600元。 为打消老板的顾虑,男子称将门口的电动车抵押给对方,等还钱时再把电动车骑走。 老板徐某某看男子急得满头大汗,又有电动车作抵押,便拿出600元给了他。可几天的时间过去了,等来的却是警察,称这辆电动车是前几天在附近小区失窃的。徐某某赶紧配合警方的调查。 同样,附近一家水果店店主刘某某也遇到了类似“求助”,抵押物也是一辆被偷来的电动车。 警方顺藤摸瓜将姜某某抓获归案,其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姜某某早在2005年8月就因盗窃电动车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此次他又故伎重演。盗窃的两辆电动车经过价格鉴定分别价值2800元和1500元,姜某某明知电动车价值高于600元,但只要600元,就是因为他担心索要太多会露出破绽,“600元不多不少,老板们总会‘慷慨解囊’。” 近日,颍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姜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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