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铺没租出去,忘了缴物业费,不料却收到了物业的律师函,不仅要求缴纳物业费,还要交违约金。”11月10日,阜城海亮江湾城业主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这让他很不解。 宋先生:一年没缴物业费,收到律师函 宋先生告诉记者,2017年他在海亮江湾城一期S7栋购买了一套商铺,两层共计114平方米。2018年初,他将商铺租给了一家理发店店主。2020年11月,因为生意不好,店主就不租了。此后,商铺就空在那里了。他也就没在意物业费的事情。 不久前,宋先生收到一张商铺物业的律师函,函中称“根据物业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逾期缴纳的,委托人有权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进行计算。截至本律师函出具之日,经核算,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欠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2964元,违约金为人民币577.98元”。 收到律师函的宋先生有些不解,“在我印象中,物业并没有通知过我缴物业服务费,咋突然就下了律师函,还产生了违约金?” 物业:宋先生如及时缴纳物业费,可免交违约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亮物业海亮江湾城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人杨经理表示,宋先生的沿街商铺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此前,商铺租给了一家理发店,物业服务费一直正常缴纳。2020年10月,物业曾和宋先生沟通过物业服务费的事情,他表示会去缴纳,但此后一直未去物业服务中心缴纳。 杨经理说,今年4月,他们再次电话催缴物业服务费时,宋先生可能比较忙,直接挂断了电话。今年10月28日,物业工作人员又在商铺玻璃门上张贴了“物业费缴纳通知单”,请业主尽快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在宋先生仍然未前往物业中心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公司律师向他发送了律师函。 “发律师函,也是希望业主能主动前往物业中心缴纳物业费。”杨经理说,鉴于宋先生的情况,宋先生现在如能尽快缴纳物业费,可以不再收取违约金。若仍拒不缴纳,物业将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昨日下午,记者将该情况反馈给宋先生。宋先生表示,现在了解了事情原委,他将尽快到物业中心缴纳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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