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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线出击”让“电老鼠”无处遁形

2022-8-1 09:25|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202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王巍巍 尹露娟|来自: 颍州晚报

  7月28日,国网阜阳城郊供电公司计量失准平台发出监测提醒:颍州区某小区一客户电能表计量异常。稽查人员随即到达现场核实,发现该用户私自对电能表内部结构进行改动,属违约用电,追补电量2717千瓦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6143.68元。据悉,今年以来,该公司采取线上分析、线下稽核相结合方式反窃查违,截至目前,该公司反窃查违金额已达110万元,追补电量11万千瓦时。

  今年入夏以来,随着用电负荷的节节攀升,少数人采取各种手段窃取电能,严重扰乱了正常供用电秩序,造成了用电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用电市场秩序,营造“依法用电,窃电必究”的氛围,国网阜阳城郊供电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采取线上分析、线下稽核相结合方式,“双线出击”,反窃查违,提质增效。

  这些措施包括:年初,各供电所制定年度提质增效目标,倒排计划,量化每月工作量,网格化分工,根据目标值完成率,排名排序;按照“三力”(学习力、沟通力、创新力)、“三化”(标准化、流程化、模板化)工作要求,加强对反窃查违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和兄弟单位、上级公司广泛交流,对稽查案例举一反三,分析、总结、完善,努力提高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组织人员运用反窃电平台线上数据,结合用电信息采集系统、SG186系统实时监测,分析台区线损波动情况,高精度开展现场稽查核实;建立超容客户信息台账,对已查处的超容客户与已进行超容告知的客户,密切关注其负荷动态,确保超容用电得到有效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坚持“准、严、细、实”工作原则,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措施,严格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窃电行为?窃电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窃电行为包括: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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