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检察人员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那些遭受刑事犯罪侵害,导致重伤或死亡的被害人及其家人生活困难者,而未获得有效赔偿的进行救助,帮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近年来,阜南县检察院以司法救助案为突破口,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为多个孩子进行了司法救助。 被父亲推下楼受伤,司法救助5万元 小苗是一名学生。此前,假期在老家和父亲一起在三楼楼顶晾晒小麦时,患有抑郁症的父亲突然将她推下三楼,还从楼顶扔砖块打砸。造成小苗腰椎体爆裂性骨折脱位,四肢多发性粉碎性骨折,生活无法自理。 阜南县检察院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下乡调查情况。经核实,小苗因伤导致手臂伤口感染,腰部还需继续复位治疗,家庭贫困,无法承担继续医疗费用。小苗经此打击,情绪低落。 最终,经检察人员耐心开导和紧急司法救助,5万元救助资金及时打卡发放,小苗得以治疗,缓解了困境,也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孩子被抠伤眼睛,救助金助他装上义眼 小宝出生于2009年,2016年1月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某抠伤右眼导致眼球摘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他家庭条件不好,父亲有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因病死亡。家庭开支全靠伯父在窑厂打工,小宝仍需后续治疗,但加害人未进行任何赔偿。 检察人员获悉后,提出救助申请。随后,3.5万元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小宝的右眼装上义眼并进行抗炎治疗。 奶奶抚养三个孙子 司法救助帮他们改善生活 王某是一名年近七十岁的农村妇女,育有五个儿子,丈夫和三儿子因病去世多年,四儿子因事故死亡。二儿子和五儿子均是聋哑人,一次家庭琐事中,五儿子将二儿子捅伤致死,他也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获刑六年。 二儿媳案发后离家出走,留有两个孙子由王某抚养。加之三儿子家的孩子,王某年迈多病,无其他经济收入,却要抚养三个孙子,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人员获悉后,主动为其申报司法救助,将5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帮助一家人改善了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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