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凭什么要管娘家的事?”近日,临泉法院宋集法庭巡回开庭调解了一起侄女状告叔叔的纠纷案,被告激动地说。 原告两姐妹刘文、刘婷是被告刘武的侄女,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外嫁。2021年6月份,两姐妹的父亲去世。她们称,叔叔在2017年未经其父亲同意,且未征求她们的意见私自将父亲承包土地上的11棵树木砍伐,得5000元。她们认为,自己作为继承人有权要求叔叔赔偿损失。 多次索要卖树钱,刘武一直拒绝返还,两姐妹诉至法院。而刘武接到法院的传票后非常恼火,认为原告作为“外嫁女”无权干预他们兄弟之间财产的处置。“这件事跟她俩就没啥关系。” “这个案件看似很小,却关系到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杨子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决定到刘武所在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考虑到双方对抗情绪激动,开庭当天,杨子全巧借村两委、乡贤、双方亲属及热心群众等,兼顾情理和法理,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刘武同意支付赔偿款,双方和解。 庭审结束后,杨子全进行了现场普法,告诫大家不能因陈旧的思想,认为女孩是“外嫁女”而侵犯她们应有的权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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