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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创业政策大礼包来了

2020-1-15 09:09| 编辑: 刘黎 | 查看: 1820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符合条件人员可住“保障房”、用公积金买房

    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返乡创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公租房……2019年底,省人社厅等八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对此予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目前通知已经下达,我市将参照执行。
  
  鼓励吸纳就业
  
  对首次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根据通知,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返乡创业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奖励。对返乡创业企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000—3000元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完善担保贷款
  
  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贷款
  
  通知明确,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改善基础设施
  
  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
  
  通知提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鼓励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
  
  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返乡创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公租房。
  
  加强创业培训
  
  参加培训给予100—1300元补贴
  
  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接创业意向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针对性创业培训,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
  
  做好招工用工
  
  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
  
  支持AA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县级设立分支机构,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招聘场地;开展公益性招聘活动的,给予适当奖补。
  
  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为重点返乡创业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提供用工服务、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强化用地保障
  
  城乡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
  
  通知明确,市、县要将创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返乡创业用地合理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指标优先用于返乡创业。
  
  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颍州晚报记者 储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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