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亮、秘书长齐超出席会议。
据了解,《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共5章39条,包括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会上,李祥亮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色作了介绍。他指出,《条例》是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充分体现,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热切期盼的实际行动,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行使监督职权,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询问等监督形式,督促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促使《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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