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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工养殖、繁育有要求 禁止狩猎

2023-2-8 09:2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647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方松高|来自: 颍州晚报

  据了解,《安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指导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下一步我市林业部门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人工繁育和利用行政审批,切实加强全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养殖场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需提供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其中,繁育省二级和国家三有动物由市林业局审批,省一级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由省林业局审批,部分国家一级的由国家林草局审批。
  
  前不久,颍东区等区县还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非法狩猎的对象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安徽省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违反法律法规及通告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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